按照会计规定,递延收益,应该在发生支出计入相关收益的同时,确认递延收益,这样对所得税的影响是0。
2017 年5 月10 日 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十条规定: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种类有很多,一般来讲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的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的,则可以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类别的会计科目。报表上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2、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3、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是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