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捕后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承办人是否批准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
2、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37天内(包括37天),人民检察院会作出批捕或不准批捕的决定,对于不批捕但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只有符合条件三天内可以取保候审,当事人需要写一份申请取保候审书,然后当事人将申请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要在三天内给予答复,是取保或者不予取保,不予取保的会说明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2、(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6、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