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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3-08-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令怡氏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审的判决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无效,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2、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