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等。
2、物业服务费价格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
3、城市管理部门(比如城管等)、消防管理部门等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中心的办公室或者物业服务中心,叫做物业办;物业服务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的物业科,有的也叫物业办;物业公司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一般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如果房管局没有物业科或物业办,则一般由其它相关科室负责。

1、物业办是当地建设部门下设的专门管理物业公司的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可以接受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投诉等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的物业公司,以及当地居民的物业业务。
2、“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