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符合条件且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2、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20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介绍本部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并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要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微型企业是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与中小企业相比,小微型企业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1、组织管理方面:小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2、金融支持方面: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3、固定资本方面:小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4、销售模式方面:小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