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教育

股东代偿债务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承担债务吗

时间:2023-08-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布噻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贵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协议约定该部分划入资产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贵公司作为收入处理,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代偿债务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承担债务吗

依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既然是没有利息的借款,那么股东在这个过程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股东。

偿还向股东借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某某股东,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的理解是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