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专科毕业满2年或以上以及本科结业生,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3、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需满足其中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考生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为: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