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但是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即购房者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这样一来,银行信贷安全将无法保证,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
而对于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是可以贷款购买的。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主要看抵押房屋的产权,这样,即使出现坏帐等情况,银行也比较容易处理。因此,只要购买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贷款。

1、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人要为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4、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1、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
(1)申请人有南京市城镇常驻户口,且时间已满5年。
(2)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在1513元以下。
(3)申请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以下。
2、拆迁家庭:
(1)申请人拥有南京市常驻户口,且在本市没有其他的住房。
(2)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在规定标准之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之下。
3、经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