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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7-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理全

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三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不是承担50%

连带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50%。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次序上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