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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分公司往来账分配怎么做账 分公司不注销总公司可以注销吗

时间:2023-07-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兰若桑

分公司如果需要注销,最后处理做对应会计分录时,要抵销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往来账目,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应收款。

然后把账目结平,

借:其他应付款,

贷:未分配利润.

货币资金。

往来账的项目和借贷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注销分公司往来账分配怎么做账

分公司不注销总公司可以注销吗

分公司不注销总公司不可以注销,因为注销总公司都先要注销分公司,只注销总公司须将分公司变成独立法人。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吊销,意味着其仍然可以继续经营,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直接影响到总公司的利益。

注销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分公司完税证明。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7.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怎么确认分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概括承受。想必很多朋友,对子公司和分公司感到难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