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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时间:2023-07-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成人礼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申请预售需要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商品房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项目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什么条件下商品房能预售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