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分公司是法律主体的原因: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这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因为分公司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分公司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l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48条、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0条第(5)项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
分公司分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要是有独立经营的业务,都应该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帐套,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为了便于经营管理,独立核算是税收征管法的要求。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的区别主要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分公司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在总公司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