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房产可以申请抵押贷款,不过需要满足条件,比如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以及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房产证也就是房子产权证。这个本子的编号叫监证字号,通常它位于大红本的第二页位置,它有两种叫法,这得根据不同的版本来区分。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证件,它的证号是在房产证的第一页,如果是2008年之后才办的证件,房屋产权证号则在第二页。如果想得到的是房屋在房管局的编号,那么就看房产证上回的丘地号,如果只是房产证的编号,那么就是那个监字号了。
2、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
1、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