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贸企业来说,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不能“一票两用”,即不能即用于抵扣又用于退税。所以用于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认证的,但是不能既抵扣又退税而已,实际操作中,是否认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

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商品用于赠送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一、正确做法,一般纳税人购进环节可以抵扣。购入商品时:
借: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或者银行存款等,
二、无偿赠送,乃是增值税法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情形之一,必须按照售价计提销项税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行业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照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三部门2019年39号公告的界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政策。
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如果已经抵扣了,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用于集体福利进项转出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