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合法分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后,总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需要“三类人员”应先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
三类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2、A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B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项目经理资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
C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1、先打开本省的建设厅网站;
2、打开成功后,进入到“第三类人员管理系统”;
3、根据提示登录完成后,按界面的报名提示步骤来完成报名即可;
4、报名完成后,还需要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再带报名表去质监局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