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著作权登记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作品;
(4)戏剧作品;
(5)曲艺作品;
(6)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
(8)美术作品;
(9)建筑作品;
(10)摄影作品;
(11)电影作品;
(12)图形作品;
(13)模型作品;
(14)计算机软件;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法律依据】
《版权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1、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2、《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3、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4、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5、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主动取得是相对于登记取得或注册取得而言的,著作权只要创作完成即受保护,不需要经过登记注册程序。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