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对继承权进行公证的,公证的程序如下:
1、先确定公证的机构;
2、提出公证申请;
3、提供相关的材料;
4、公证机构审核后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0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合法继承人证明的办理是首先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等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和亲属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并由当地公安机关盖章方能有效。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的范围是: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