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页面的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按提示输入密码。
2、选择页面左下角缴费申报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缴费工资申报,重新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按保存键。
3、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待提交信息,查看无误后,将缴费工资申报内容进行“提交”,报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4、从提交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未通过信息,查看未通过信息。如全部通过可进行下步操作,否则查询处理未通过信息。
5、全部申报结束,选择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菜单中提交结算。
6、点击申报按钮,完成申报工作。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点击“我”。
2、点击“支付”这一栏。
3、找到“生活缴费”并点击进入。
4、在页面右侧点击“下箭头”切换城市, 需要注意这里某些城市还没有社保医保缴费功能。
5、切换到自己要缴费所在的城市,点击“社保医保”进入。
6、第一个即为医疗保险,点击“医疗保险”进入。
7、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勾选“同意服务协议”。
8、最后一步缴费就可以了。点击“保存缴费信息”,缴费即可。
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4、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