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缴车船税没有发票根据车辆保险发票备注栏的金额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中不含车船税额,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车险返点,直接冲减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红字),贷:银行存款(红字)。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归地方政府所有,目的是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2、目前国家对于车船税的缴纳已经上升为法律,只要车辆在使用的过程中,就必须进行车船税的缴纳,而且多数情况下车船税必须和交强险一起缴纳。
3、必须每年都缴纳车船税,缴纳税期为每年1月1号至12月31号,车船税是按月收缴,但是需要一次缴纳完全年的税额。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8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