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发生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2、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3、如果签有仲裁协议的,则应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程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1、经济纠纷的案件,只要在审限内开庭都是符合规定的。经济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经济纠纷在立案受理后,如果无法正常送达给被告,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的方式有登报、广播或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或公共场所。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一般不计入审限内。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1、即使是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但有其它证来据(例如人证、物证等)证明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第三条:人民法院受自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5、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