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夫妻协商离婚的手续有,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办离婚手续包含: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离婚房产拍卖手续的流程有:
1、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法院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4、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5、举行拍卖会,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