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项津贴是应该给予公司员工的,如果企业收到该项津贴需要计入到其他应付款中,在实际支付时进行冲减,其分录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实际支付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员工的生育津贴会计分录,
员工生育假期间,单位发放工资员工个人,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后期收到生育津贴到单位账上,
借:管理费用-工资 借方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方红字,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方红字,
借:银行存款 借方蓝字。
收到社保局给的生育津贴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职工个人。
把收到社保局给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员工个人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某某职工个人,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