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转载请注明出处诗词网 » 与提倡严管重罚有关的经典名句、古诗词、领导人讲话等

1、韩愈提倡“文以载道”和“文道结合”,反对六朝以来的骈偶之风。所谓对称句,就是两两对举出现,而字数不要求完全相等或对称,不要求完全工整的句子。对称句,我国古代称为骈偶句。
2、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官员,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贞元八年(792年),韩愈登进士第,两任节度推官,累官监察御史。后因论事而被贬阳山,历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其后又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
分餐制不易造成人为的浪费。在饭店或餐馆就餐,浪费是十分严重的。如果实行分餐制,只要对每位宾客多发一套餐具,所有的菜肴,无论是全鸡全鸭全鱼,经厨师和服务员分成若干等分,上菜时根据宾客的意愿分别分放在宾客的餐盘中,每上一道菜都如此。这样能有效避免食物浪费。
1、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返璞归真地去进行人与自然的活动。当今社会,随着人类生活发展,生活物质条件的提高,随之也对人类周围环境带来了影响与改变。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种生活态度,低碳生活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更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环保责任。
2、低碳生活就是在生活中尽量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生活方式。低碳生活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生活理念,更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环保责任。低碳生活是健康绿色的生活习惯,是更加时尚的消费观,是全新的生活质量观,增强个人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