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包括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2、(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3、(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三)证据是否确凿;
5、(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6、(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7、(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8、【法律依据】
9、《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对于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不足的违法案件,行政机关是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是:
1、当事人自己提出听证的情况;
2、行政机关认为确实有进行听证的必要。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也可以自接到告知听证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当事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