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背书做账:
可以从网银上打印电子承兑汇票的正面和反面做凭证附件,有对方收据更好,没有也没关系,网银上都有记载。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3、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人名称;
(3)背书人签章。
(4)背书日期。
5、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需要注意地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流程:进入单位网上银行承兑汇票模块,“电子票据背书转让申请”界面。点击“新建”,进入“背书转让申请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就会返回查询结果。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被背书人信息”,点击“提交”,系统就会显示录入交易成功。
企业电子承兑,没有业务往来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对应的分录,比如,如果是借款,取得对方公司给予的电子承兑,计入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