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款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跨年度的费用账务处理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库存现金等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等科目。
可以入账。最好是做到及时性要求,做到及时入账。如果是之前遗漏入账,跨年了可以补入帐,涉及损益科目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金蝶跨年度反结账的方法是账套选项检查当前账套中是否允许进行跨年度结账,返回上一年度的账务期间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反结账的操作即可。金蝶面向客户推出培训、管理咨询、实施、运营维护、需求反馈、IT系统六大服务产品体系,并且客户能根据自身的企业规模、业务管理模式、ERP应用现状等选择不同的服务组合,形成独具特征的个性化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