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如有遗失,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交补证申请,并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经查实无误后,20日内予以补发,号码为原档案号。流程如下:
凡是资格证书丢失的,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注明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取资格证书编码号、管理号、考试日期等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到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然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到日报办理遗失声明。由考生携带个人申请表、遗失声明、存档表复印件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考,教材全国一样,一共两门科目,必备以下四本书:
1、《经济法基础》。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2、《初级会计实务》。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考试教材分考试辅导教材》。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4、《考试大纲》。
出版社:中国财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