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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多久审判

时间:2023-05-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徘徊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

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多久审判

1、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个月以内审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法律依据】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去检察院记材料有哪些

去检察院记材料有一般要提交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复印件、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复印件,如果需查询个人,还需要带被查询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如果是个人申请,去户籍所在地检察院申请,只提交申请书和个人身份证原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十五条,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