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一共需要6份。首先当事人一人一份。
一般不需要区分正副本,若要分正副本,正本只要两份,建设方与施工方各执一份,其他的均为副本。需要存档的单位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档案管、税务、建设主管部门。当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没有分正副本,应参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工地施工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条款;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3、施工准备条款;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
6、价款及其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
9、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
10、承包人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88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根据建设部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施工合同毛利=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工程结算—工程施工。比如合同总的价款是100万,合同成本是70万,那这个施工合同的毛利就是=100万—70万=30万。施工合同毛利就是这个合同的毛利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