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印花税一般是企业实际收到缴纳的实收资本的当月进行申报缴纳,对于非货币出资的,按企业实际取得该项权益的时候缴纳,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的税务局会要求企业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时间内进行印花税的缴纳。

股权认缴制和实缴制的主要区别在于在企业成立时,该项股权是否已经足额缴纳对应的资本,认缴制,可以只是进行认缴,可以先不用实际缴纳资本,而实缴制,则需要在股权确认时就足额缴纳对应的资本。
认缴制没有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抽逃出资是在进行实缴之后可能会构成犯罪。
认缴制就是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认缴,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它和实缴股本是两个概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