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经济: 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是什么?
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有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和类似工程预算法。
概算定额法:扩大单价×工程量,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
概算指标法:概算指标×建筑面积,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比较简单的工程;
类似工程预算法:利用类似工程的概算指标×建筑面积编制(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调整),设计对象与已建或在建工程类似且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

建筑工程经济是针对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系统地介绍建筑工程经济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践。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的时间价值及项目经济效果评价、项目不确定性分析、项目资金筹措、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费用效益分析与技术经济综合评价、机械设备的更新分析、建筑业价值工程等。
相应的,建筑工程经济学是研究和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经济运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筑工程经济分析的原理和方法、根据建筑产品及其生产特点的学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办的职责:
1、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的传达、贯彻及执行,提供政策性的咨询诠释等服务、指导、发展街道经济;2.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3.负责编制并指导执行街道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4.制定集体资产的投向、运作计划,落实执行措施,加强跟踪反馈;5.负责街道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6.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涉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7.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8.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税收代征工作;9.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