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使:始设于隋代,唐宋沿袭。大多数掌权的安抚使皆带二品以上官职。
宋代安抚使品阶相差很大,关键要看其兼任的官职,大体可分为四类:
1、临时派任地方的事务官,遇天灾及边境用兵﹐派去安抚,事毕即罢。
2、长期执掌民政,陕西﹑河东﹑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抚使。
3、安抚大使,掌管地方军政,有便宜行事之权。
4、南宋宁宗以后安抚使皆为闲职,其职责由都统制代替。

宋代市民阶层是由于商品经济的作用,以商人、百工、城市平民为主体的市民阶层逐步兴起。市民阶层的产生托因于城市手工业在规模上的扩展和城市商业的扩张。移民屯田,鼓励种植经济作物为明初经济恢复和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全名别驾从事史,官名。亦称别驾从事,简称“别驾”。汉置,为州刺史的佐官。
隋初废郡存州,改别驾为长史。唐初改郡丞为别驾,高宗又改别驾为长史,另以皇族为别驾,后废置不常。宋各州的通判,职任似别驾,后世因以别驾为通判之习称。
在宋代,宋代知州的副职称为通判。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除知州外,每州下设副职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长史。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制一下知州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