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有:
1、如果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2、如果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迟交付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延期一个月交房算逾期交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延期交房起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写清楚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最后写清楚法院,起诉人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