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如下:
1、促进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
2、培养儿童对社会、对集体、对别人、对自己的正确态度;
3、学前教育及其质量对家庭生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等具有的重要作用;
4、激发儿童对学习的浓厚兴趣和对创造的强烈愿望,发展儿童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学前教育作为我国学制的第一阶段,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6、学前教育关系国家和

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为开发学前儿童的智力,使他们更加聪明,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学前智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
1、教育制度是指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其意义在于对于教育的整体规范化。与它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生存和运行的整套规则,如各种各样的教育法律、规则、条例等。
2、就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而言,教育制度不仅包括教育的各种施教机构与组织,而且包括教育的各种管理机构与组织;教育的施教机构与组织既包括学校教育机构与组织,也包括幼儿教育机构与组织、校外儿童教育机构与组织、成人教育机构与组织,等等。所以说,教育制度是由上述这些教育机构与组织构成的系统。
教育行动研究的意义具体如下:
1、有利于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2、有利于促进教育研究模式的变革,推动教育科学的发展;
3、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的发展;
4、有利于提高教师自我意识,增强教师职业的乐趣与尊严。
教育行动研究的主要特点具体如下:
1、实践导向;
2、协同研究;
3、反省思考。
教育行动研究是在实际情景中,由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共同合作,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改进计划,通过在实践中实施、验证、修正而得到研究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