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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有拆迁补偿吗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时间:2023-03-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旧时光

房屋被拆有拆迁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房屋被拆有拆迁补偿吗?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

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没有具体标准,补偿通常包括:

1、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能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