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报考初级经济师需要这些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题型均为客观的形式。详细题型介绍如下:
《经济基础知识》设单选和多选两种题目类型,其中单选70题,每题1分,多选35题,每题2分,总分140分。
《专业知识与实务》设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题型,其中单选60题,每题一分、多选20题,每题2分、案例分析题20题,每题2分,总分140分。
自2020年起,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为: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初级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中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报考条件:
1、考过中级经济师,且大学本科毕业需要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报考过助理(初级)经济师,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考过高级经济师,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5、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