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研发服务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二、技术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研发和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
研发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3、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4、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5、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6、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7、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委托技术服务的研发费用账务处理是,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无形资产,
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