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主要的核心精神在于:一是著作权人要参与作品的创作,没有参与作品创作的不能成为著作权人;二是你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我和他的著作权。如果在不违反上述精神的前提下,那么就可以变更著作权人,即可以改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版权自动产生,不存在申请,仅有登记程序。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1、申请著作权: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法律依据】
3、《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以下作品不能申请著作权:(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