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弃智障早产儿是否犯罪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年幼的婴儿,再加上遗弃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犯罪,如果是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妻子属于患有疾病或者是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需要照顾的,那么,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的客体是人身权利。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不履行扶养义务,会给被扶养人造成困难,带来危害,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婴儿包括女婴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遗弃婴儿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如果救助站愿意收,不构成遗弃罪,这属于遗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2、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法律依据】
4、《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