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的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不是购买所有东西都要缴纳消费税。
2、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3、消费税只在生产流通消费的某一个环节上一次性征收。征税环节单一。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4、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征收方式多样,可采用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5、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6、从定义上看。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我们在购买东西时就存在,一般来说消费阶段的价格商品在购买时就已收取。它的征收一方面能给国家中央财政带来收入,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帮助国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升综合素质。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口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属于选择性商品类型,有的国家称为货物税。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选择性消费税往往起着补充增值税的作用。与增值税相比,我国消费税作为特殊调节的税种,具有以下特点:(1)仅选择部分特殊消费品征税,如烟、酒、化妆品等;(2)实行产品差别税率,税率档次较多,比例税率从3%-45%分为10档,并还有4档定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