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判决要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原则上,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程序需要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