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税控盘抵减增值税账务处理:
收到税控盘发票并支付款项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增值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方红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新房不用交增值税,二次交易时所产生的税费,这部分税叫增值税,而新房没有产生二次交易,所以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说法,只交契税。
买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房屋契税、住房维修基金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以及相关的工本费。
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考虑到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各个地区经济差别较大等情况,二套房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在这个范围内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定。
2、住房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是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印花税是5元/本,工本费是10元/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同时还应填写附表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备案的需要填写“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需要抵减的税额,不能大于主表19栏与第21栏之和。未抵减部分填入“期末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购买价款包括增值税,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购买的各种商品中,都包含了增值税,增值税作为一个间接税,最终环节的消费者才是增值税的负税人。也就是说我们在生活中购买任意商品都是交了税的,因此建议在日常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为国家税收的进一步规范出一份自己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