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掘。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登记明细分类账有如下几种依据和方法,
一、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
二、根据汇总原始凭证登记;
三、根据记账凭证登记。

需要根据原始凭证内容分析登记记账凭证。
1、比如发生了销售业务,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2、再比如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借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使用,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粘贴在记帐凭证的后面。借据作为原始凭证做入帐中时应,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到还款时,以对方的收据(证明对方已收到款)为据冲其他应付款。
收据也是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等。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根据《军队票据管理规定》第2条和第33条的规定:“军队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除了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据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