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 2020 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 1-6 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 0451)申请者,除满足 1-6 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教育博士的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 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9.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 2020 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我校承担的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申请者除满足 1-6 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1.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浙江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等。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浙江大学王牌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临床医学、农业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等。
2、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数学、化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管理科学与工程
3、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育史、应用心理学、中国古典文献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植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固体力学、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化学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环境工程、作物遗传育种、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内科学(传染病)、儿科学、外科学(普外)、肿瘤学
1、浙江大学是211,也是985院校。
2、浙江大学简称“浙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
3、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求是书院,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浙江大学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