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统考后还用评审。高级经济师考试从2020年开始列入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能考。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高级经济师可以考试,但不是必须逐级考试。高级经济师需要先参加考试,再进行评审。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所需申报材料以每年有关部门下发的职称评定通知中要求报送的材料为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贰份。
2、《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一式一份。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各一式一份。
4、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及学术论文代表作一篇,其它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一份,目前大多都是中级发表一篇,高级发表两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