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上午,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近期社会热议的垃圾分类工作回应,正加快研究修法推动相关工作。
7月10日,在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通气会上,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会持续跟进社会舆论的关注点,密切关注有关垃圾分类的热门话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早在2002年,北京市就通过《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生活垃圾做出了明文规范,内容包括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等诸多方面。2012年,北京市又专门出台了《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全面规范。
这位负责人表态,北京市委市政府很重视生活垃圾立法修订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对生活垃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加快研究和推进这项工作。

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类方法为“四分法”,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蓝色桶):可循环利用的,报纸、镜子、饮料瓶、易拉罐、旧衣服、电子废弃物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
厨余垃圾(绿色桶):厨房产生的,如菜叶菜帮、剩饭剩菜、植物等。
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保鲜膜、塑料袋、纸巾、大骨头、玉米核等。
有害垃圾(红色桶):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化妆品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四类。为方便公众分类投放垃圾,避免产生概念混淆,北京进一步简化了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
目前北京市已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并在全市30%的街道、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将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推行范围上,去年全市有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了垃圾强制分类的队伍,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今年还将健全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并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