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的八项义务为: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纸上谈兵终觉浅,欲知此事须躬行。
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平凡的工作不是我做平庸人的理由。
学人者人恒学之,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岗位业绩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4、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
1、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4、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明确了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