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房产证后补办办法,如下说明:
首先,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
其次,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
再次,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最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1、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结婚证丢了补办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即可。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社保卡丢失补办的流程为:
1、通过公司行政或者拨打12333办理挂失;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前往当地社保中心补办;
3、填好申请表等资料,大概15天左右即可前往网点领取新卡。
如果在社保卡丢失期间要就医,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开具的《领卡证明》作为临时社保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