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抵押车辆需要以下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绿本”在抵押后,通常会被抵押权人收走,等到还清贷款之后,再还给车主,解押必须有。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当初车主办理,加押时候的证件完全一样,主要看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编号是否正确,无误。结清证明:这不是强制需要的证明,但是很多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证明,来证明车主已经还清。金融公司委托书盖公章:金融公司或者银行肯定会委托员工来带领车主进行解押,不过有些地方车主自己找个朋友委托一下,相当于当一下担保人。

1、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异地不能办,车辆解除抵押登记只能在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解除,不可异地解除。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3、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一、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排队号等候;
2、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车辆解除抵押申请,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具体准备的资料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1、借款人在还清贷款之后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及贷款合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结清证明》;
2、办理好《贷款结清证明》之后,用户需要持该证明前往车管所办理撤销汽车抵押登记手续;
3、等待车管所工作人员办理有关解押手续之后,用户就可以拿回自己的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