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免征增值税。
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没有开具发票,都必须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普通发票的销项,一般分为几种情况,如果是小规模开具的普通发票,在税务局规定的免税金额范围内,是可以免税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则需要根据发票上面对应的税额计算销项税来计算交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1、准备好身份证付款方,对所购物品的品名。
2、以及单价金额等出具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等材料。
3、然后到当地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再到国税局的一窗式服务助交税。
4、然后到国税局服务窗口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5、由工作人员和实完信息后会完成个人发票的开具事项。